三亚市建筑防火审核应报审的资料

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内部建筑工程防火审核应申报的资料是:

一、选址、方案报审
1. 提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红线位置图,该图应标明与临近建、构筑物的位置关系;
2. 简要的工程文字说明。

二、扩、初设计及设计施工图报审
1. 领填《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领填《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 按《建筑防火设计专篇内容提要》完成建筑消防设计专篇,并对其消防设计予以说明;
3. 提交工程设计图一套,包括总平面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建筑平、立、剖面图、通风空调与防排烟、电气、装修工程、工艺流程等消防设计及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4. 施工设计图必须具有取得资格的设计院、室的图标与图签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勘设证字编号,并经防火设计专职审核人员签字;
5. 必要时重点工程项目还应提交专家对消防设计的评估论证报告。

三、内装修工程设计报审
1. 领填《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 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领填《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选用自动消防设施的产品资料一并报审;
3. 提交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图、装修所在楼层平面图,构造详图、电气设备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图或原有自动消防设施布置图;
4. 使用的装修材料经抽检取得的防火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四、自动消防工程施工报审
1. 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具备相应资格的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在与建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五天内应到承担项目审核任务的消防监督部门办理《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方可进场施工;
2. 领填《海南省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验证申报表》;
3. 提交《海南省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工程施工合同书(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 提交负责施工消防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登记表》。
 
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邮编:572000 电话:(0898)88866119